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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开垦耕种荒地二万亩粟米田,三千亩菜、豆、瓜果田,三千亩麻田,一千五百亩葛田。
收获八万石粟米。
留足口粮六万五千五百七十四石粟米,畜用八百八十石粟米兑豆。
按四千人口杂支费二百斤西域金币。
库余二十一万三千五百四十六石粟米,一万一千九百斤西域金币。
以陈仓县为中心的三辅各县大葡萄田圈:
人口一千九百五十七人,人口、口粮、衣物和杂支费已计入西镇。西镇支付征调费。
三辅各县大葡萄田圈以陈仓为葡萄苑中心,以长安为葡萄酒酿造中心的大葡萄田圈。在三辅各县联军势力范围内,共接收望族逃难留下的二万亩葡萄田。
曹操在河北、关东等所辖地区全面颁布禁酒令,韩家大葡萄田圈的葡萄酒上年已销不出去,被迫全部赠送。本年把葡萄当水果出售,除去成本收获二万匹新布帛币。
高陵县:
一万零三百八十五人。
拥有二千八百头耕牛和二千四百台织布机。
韩家共分得十四万亩田,其中一万二千亩地种菜、豆、瓜果、一千二百亩种葡萄、六千亩种麻、一千五百亩种葛、十一万九千三百亩种植粟米。
本年收获四十七万八千四百石粟米。
留足口粮十八万六千九百三十石粟米,畜用一万一千二百石豆。西镇支付征调费。
七万石粟米出售,兑得一千四百斤西域金币。按一万二千人的规模,留六百斤西域金币做杂支费,如常年八百斤西域金币补贴陈仓县韩家人。
三十万石粟米投入市场兑回六千斤西域金币上缴西镇。
库余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斤粟米和十五万六千石豆。
长安县:
一万零二百六十二人。
拥有织布机二千四百台、耕牛三千头。
一万二千亩地种菜、豆、瓜果、葡萄;六千亩种麻;一千五百五亩种葛;十四万零五百亩种植粟米。
本年收获五十六万二千石粟米。
留足口粮十八万四千七百一十六石粟米,畜用一万二千石豆。西镇支付征调费。
四万石粟米出售,兑得八百斤西域金币。
用二百斤西域金币修缮长安城,留六百斤西域金币做杂支费。
三十万石粟米投入市场兑回六千斤西域金币上缴西镇。
库余七万一千九百六十二石粟米和十三万八千石豆。利用望族逃难留下的地窖储存粮食。
长安城铜器苑:
从西镇方城地下仓窖运来库五铢钱一亿钱,库存四十一亿三千八百七十六万二千零四十五钱。
铜器总管李顿、副总管胡炬在内,共计二百人。
本年制得二万件铜器,年消耗一亿钱做材料,向各地出售后兑得十一万四千二百八十六匹新布帛币。
扣除下年年薪和奖金预支一万三千七百一十四匹新布帛币,以及杂支费、工具、熔炉、出售成本等一万三千七百一十四匹新布帛币,净赚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八匹新布帛币,全部上缴西镇。
龙耆城:
二十九个西域蕃国、蕃城或国之使者、侍子、家眷剩余人口已迁去邺城。
停拨粟米和西域金币。
榆中县:
人口三千四百六十九人,因肥不足,地力减弱严重,准备休耕数年,本年末三千四百人迁往夏阳县。
拥有八百台织布机,八百五十六头耕牛。
耕种一万二千亩桑田、二千亩麻、五百亩葛、四千亩菜豆瓜果、六百亩葡萄、二万三千七百亩粟米。共计四万二千八百亩。
本年收获七万一千一百石粟米。
留足下年口粮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石粟米,畜用三千四百二十五石豆。
调往允吾五万石粟米。
库余十一万零三十三石粟米和六万四千二百五十石豆。
由西镇代缴联军征调费。多余农品、铜器制品收入、草料和布帛币二千匹支付杂支费。
布帛币一万匹上缴西镇。
临羌县:
人口一百五十四人,兼做联军劳役和韩家输运。
拥有四百台织布机,一百四十头耕牛,粟米田十四万九千四百四十五亩。
本年收获四十四万八千三百三十五石粟米。
全部雇佣烧当羌劳力和耕牛,支付烧当羌劳力十四万九千四百四十五石粟米、烧当羌耕牛十四万九千四百四十五石粟米。
另有自种麻田一百五十亩、葛田七十五亩、菜豆瓜果三百亩、葡萄三十亩。多余的麻、葛、菜豆瓜果、葡萄出售用作杂支费。
留足口粮二千七百七十二石粟米,生畜用七百五十石豆。西镇支付征调费。
十万石粟米投入市场兑回二千斤西域金币上缴西镇。
库余七万九千九百四十二石粟米和四万六千八百三十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