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入赘吧。
正好省了家里给凑彩礼和买房的钱。
其实,所谓婆媳矛盾,究根结底还是“亲子矛盾”。
做儿子的不默许,傅母这个婆婆也不敢在儿媳妇面前撒泼。
郑明雅呢,也不是只会躲在丈夫身后的软包子。
她会守着规矩,把傅母当成婆母般客气。
却仅止于“婆母”。
彼此最好“相敬如宾”,而不是虚伪的做母女。
傅母若是安分些,不摆长辈的谱儿,不试图“调教”儿媳妇,郑明雅就会给钱给东西。
若傅母拎不清,想要来个“软饭硬吃”,郑明雅也绝不会退让。
想摆婆婆的款儿,可以啊,先把彩礼补上。
就按照傅司南老家的习俗,彩礼十八万八。
另外,还要给买婚房。
再补上三金、婚宴等等费用。
一分钱不出,还想给人当婆婆,还想给儿媳妇立规矩,老太太从哪儿借来的脸皮?
郑明雅不计较那几十万钱,但,她可以不要,傅母却不能把她当冤大头。
郑明雅态度强势,傅司南则一副“我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我不敢管她”的模样,只把傅母弄得怒气翻涌,想骂人都不知道先骂谁!
儿媳不好惹,儿子又不支持,傅母也就歇了找茬的心思。
安安稳稳的住在大别墅里享福,着实平静了几个月。
直到郑明雅生产,傅母一听是个女儿,顿时就不高兴了。
当年她为了拼儿子,接连扔了三个闺女。
对于女孩儿,傅母根本就不把她当人看,而是仿佛处置一条猫儿狗儿:“扔了吧,趁着年轻,再生个儿子!”
郑明雅都被气笑了。
她自己就是独生女,老公虽然出身偏远山村,却没有重男轻女的陋习。
甚至于,老公最先说出“只要一个女儿就足够”的话。
他们夫妻都非常惊喜于女儿的降临,傅母却指手画脚。
郑明雅直接就说,“这是我的女儿,我看谁敢把她给扔了!”
“还有,这里是我的家,房子、车,都是我出钱买的。”
“您要是想在这里当家做主,您恐怕还不够格!”
傅母顿觉被儿媳妇欺负了,哭天喊地的想要“公道”。
唯一能够给她主持公道的傅司南,却喜滋滋的哄着自己的宝贝女儿。
至于作妖的亲妈——
实在不行,就回老家吧。
毕竟当初老太太说了,她不靠小儿子养老,人家有让她挺直腰杆子的大儿子呢。
他傅司南一个“赘婿”,可不敢忤逆老婆!
傅母又险些被气个倒仰。
不提儿子说的这些混账话了,单单是他那副怕老婆的窝囊样子,都让傅母想骂人。
偏偏,她不敢。
一来,儿媳妇不好惹。
二来,她不想回老家!
城里多好啊。
住着好几层的大房子,吃着山珍海味,还有好几个“佣人”伺候着。
如果回到老家,她只能住透风漏雨的老房子,吃着粗粮粗饭,还要帮着大儿媳妇喂鸡喂鸭、带孩子!
傅母只是极品,又不傻,她更知道在哪里才是真的享清福。
傅母没再说什么把女儿丢了的话,也不再找茬。
安分了一个月,她“病”了。
躺在床上,一通哎呦,说是想孙子了。
傅司南:……好,那就把你大儿子大孙子接来。
至于让我给你生孙子,还是算了吧!
从小在重男轻女的山村长大,亲耳听闻自己的亲姐姐们被亲妈丢掉,生死不知,傅司南就深深的厌恶那个地方。
把应该顶天立地的男人,宠溺成了只知道依靠父母、吸姐妹血的山村太子。
一味的苛待、剥削女孩子们。
野蛮、蒙昧、懒惰又贪婪……完全没有道理、法律可言,这样充满恶的地方,就该让它自食恶果的消失!
傅司南大概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要儿子,只要他的宝贝女儿!
“……随后,妈病了,想儿子、想孙子,便把大哥你们一家接了来!”
傅司南继续说着往事,提到亲妈,傅司南表情、语气都淡淡的。
“妈已经去世十二年了,大哥你们也在我这儿住了十四年。咱们兄弟早就分了家,过去我们夫妻忙着找岁岁,也就没有计较太多。”
“现如今,岁岁找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终于能够一家团聚……大哥,你们搬出去吧。”
傅司南没有说女儿不喜欢他们,所以才让他们搬走。
而是道破了一个事实:他们是亲兄弟,可父母都亡故了,他们也早已分了家,本就是两家人。
傅司南可以养着大哥一家,也可以不养!
全凭他的意愿,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