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风骨。”林牧苦笑道。
对于这个答案,苏梦晚很满意。自己的小秀才不是个迂腐的书呆子,真是越看越有点喜欢呢。
接下来,林牧就开始教苏梦晚读书,上次读了《三字经》,这次就读《百家姓》,苏梦晚基本听一遍就会了,连林牧都自愧不如,一直叹息,苏梦晚如果是男儿身,肯定是不世之才。
还好,苏梦晚的毛笔字软塌塌的,比一般刚入门的好一点点,林牧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林梦晚能写的一手好字,非让林牧怀疑人生不可。
说来也怪,苏梦晚确实感觉自己头脑很清晰,现在的时候自己也算聪明,但记忆力肯定没有现在好。虽说得益于以前读过《三字经》,基本一遍会背。《百家姓》自己真的没有背过,现在也能过目不忘。原主的脑子还不如现代的自己,所以这是自己变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