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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轩仔细看了一下。
还可以。
王牌作曲人的合同就跟李涛之前介绍的差不多,只要完成任务要求,限制不大。完不成要求的话,后果也不算严重,只是视完成度扣除绩效奖金。
歌曲版权方面,有两个选择,一种选择是公司买断版权。另一种选择跟李涛说的差不多,大体就是王轩创作出来的歌曲,版权是他的,但公司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公司同意,王轩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公司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两年后则不受限制。
分成方面,其实并不是固定的5%,5%只是最低的分成,主要是歌曲演唱者而定。如果是那些三线以上的大牌歌手来演唱,王牌作曲人只能拿到5%,如果是刚出道的新人,王牌作曲人能拿到10%,甚至15%。
总之,王轩创作出来的歌曲产生的收益,大头在公司,王轩与歌手自行分配其中的两成。
对此,王轩暂时没有什么意见。
为什么是暂时,因为前世混迹娱乐圈多年的王轩知道,作曲人与公司在利益分配方面,其实也不是固定的。一旦他成为顶级作曲人,公司在分成上必须得让步。
“合同没什么问题,如果你们同意签约年限改一下,我可以签。”王轩回复李涛电话。
“怎么改?”李涛问。
“五年改成两年。五年时间太长了,万一签约之后发现彼此不合适呢?”王轩道。
“可两年也太短了吧?”
“我觉得刚好。我这人喜欢留有余地,不喜欢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死死的,如果合作愉快我会续约。你如果担心,可以加一条细则,两年之后,如果我还想在作曲界发展,同等条件下,天宇拥有优先续约权。”王轩提议道。
“好吧。”李涛点头,同意了王轩的提议。当天下午,王轩再次来到天宇娱乐,签署了聘用合同。
就这样,王轩成为了天宇娱乐音乐部的一员,五一长假后开始正式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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