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宫所在的不梦山远离世俗凡尘,是座清清静静的仙山。
叶宁星头一次离开这座仙山,自己还不觉有什么呢,芝芝小妖先伤感起来了,往她的行囊里装了许多仙果仙药,眼泪汪汪地叮嘱她一定要小心,若是伤了累了,不要逞强,赶紧回来。
叶宁星笑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也要勤加修炼,早日长大变成可以出嫁的大姑娘!”
芝芝小妖小脸一红。“芝芝要永远陪着主人!”
依照秦牧荒的定魔盘,其中一道魔煞气息消失的最后之地,是个叫百花镇的地方。
天刚擦黑,百花镇里家家户户便关门灭灯,路上半个人影也无。
以至于当叶宁星他们进入百花镇后,还以为误入鬼城。
叶宁星左看看,右看看,奇道:“听说这里是出了名的富庶繁华,怎么连个亮灯的酒肆茶馆都没有?”
秦牧荒说道:“定魔盘指向的便是这里,魔物很可能就藏在这镇子里,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
三人都是凡间常见的装束。秦牧荒依旧低调的浅白衣衫,发髻上缠着银灰飘带并一根白玉簪。
叶宁星第一次穿凡人女子的衣饰,颇感新奇。她精心穿了件榴红半身罗裙,搭配水蓝小袖短衫,活泼里又有几分清爽。
只是头发梳着有些费劲,让她十分怀念芝芝小妖,最后总算梳了个简单日常的发髻,因梳得不大规整,看着颇有几分俏皮。
至于顾无忧,他十分低调,但又十分显眼地穿了一身蓝黑。以至于叶宁星忍不住吐槽他,是要给他们当护卫还是打算改行梁上君子。
三个人走在一处,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为了让顾无忧相信她对秦牧荒的“一片痴心”,叶宁星还主动提议她和秦牧荒扮成小夫妻,顾无忧扮成大舅哥,三个人来百花镇为的是寻亲。
话刚出口,秦牧荒面色一僵,顾无忧轻哼一声,异口同声否决了。
最后他们三个暂时结为异父异母的亲兄妹。
清冷无人的街道上有家客栈,虽然灭了门口的灯笼,屋子里却还有烛光透出。
秦牧荒敲了敲这家客栈的门环。
等了许久后,“吱呀”——桐油门开了条细细的缝。一个矮胖中年男子从门缝里露出一只眼睛,打量了秦牧荒一番,才问道:“客官是外地来的?”
叶宁星凑上前,笑道:“是呀,我们兄妹几个来这里寻亲,不想亲戚出了远门,想先找个客栈住下。”
矮胖男子猛然看见个活泼漂亮的少女,眼睛都直了,张着嘴愣了片刻。
顾无忧不耐烦道:“快些开门!”
他一身寒气本就是凡人不能承受的,此时又穿了一身黑,很有点江湖大侠气质。
不太友好的那种。
门里的矮胖男子吓得一缩:“客官,你们来得不是时候哇......小店这几日歇业......”
秦牧荒取出一锭银子,拿在手里抛了抛。“既如此,咱们只能找下一家了。”
男子眼睛一亮,满脸堆笑,“客官哪里的话,空房咱们有的是,有的是!”
说着,手脚麻利地开了门,接过几人的行礼,点头哈腰地招呼他们入门,又朝屋里叫:“懒婆子,别挺尸了,赶紧去厨房炒几个菜!有贵客!”
叶宁星朝秦牧荒竖了个大拇指。
男子是这小店的老板,姓王。王老板捧了酒,泡了茶,把老板娘炒的菜热热地端上来。
修仙之人不食凡间饮食,只有叶宁星拿了筷子,又是酱牛肉,又是溜肥肠,大快朵颐起来。
旁边的顾无忧看着她满是油光的嘴,微不可察地叹口气。
叶宁星嘻嘻一笑,夹了筷清炒木耳放到他面前的碗里。“三弟,这道菜和你今日衣服颜色倒是相称,多吃些。”
顾无忧面色一青,低头饮了口茶。
秦牧荒挑了个青瓷酒杯,略略用酒润润唇,对着王老板笑道:“老板,这时间又没有外人,不如一起坐下和我们对饮几杯。我这个弟弟性子冷,不太爱说话,实在没意思。”
叶宁星以手掩唇,低声对顾无忧道:“看见没,秦师弟要套话了。”
顾无忧嗯了一声,夹了筷炒苦瓜给她。
王老板嘴上推辞着,矮胖身躯已十分自然地坐在秦牧荒身旁,离顾无忧最远的位置上。
“老哥,你这家店怎么连个活计都没有?忙得过来吗?”秦牧荒为他倒上一杯酒。
老板叹气,“本来是有两个乡下亲戚帮手,这几日吓得回老家了。”
“吓得?这话怎么说?”叶宁星问。
老板喝了几口酒,话匣子也打开了。
原来,依山傍水的百花镇近来有些不太平。
百花镇这一带气候温暖,花木繁盛,出产的好蜂蜜远近闻名,镇上的人也多以养蜂为生。这是个起早贪黑的辛苦事,到花开时节,蜂农常常离了家住到山上看护蜂箱。
年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