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能够知晓的同时,马不停蹄地通知下一个乡邑。
如此,整个县的农民便能迅速应对突发的蝗灾了。农民们看着长安君亲自穿着短褐下地,毫无任何生疏感,动作仿佛早就训练有素,那架势似乎是自小便开始做农活,根本没有王族两手不沾水的习气。
心生亲切之余,又为她口口相传。
“长安君身为宗室,却能如此体谅民间疾苦,此次灭虫能有所成效,他可是立了一番大功劳。”
“早闻长安君有仁爱的名声,不曾想除了经商办学,他竞然还有种田这一天赋,还愿意礼贤下士与我等草民亲近,我活了这七十年,从未见过这般贵族!”
那边农民们看她的眼神饱含敬佩,不独农工商阶层,士大夫们亦是不吝赞扬。
蒙毅自从被成乔所救,心中早怀感激,这回又雷厉风行将嬴傒父子绳之于法,丝毫不见有任何手软和包庇,不由向王离感慨:“长安君貌似柔弱,却比我二人皆更果断,我蒙毅不如他。”
没过多久,长安君敢于冒大不韪惩治亲伯父,只为维护秦法捍卫公正的名声传遍了咸阳,也飘进了久居宫中的赢政耳朵里。
“你最近声名显赫,听闻有六国人只知长安君而不知有寡人者,寡人倒要让阿弟一头了。"赢政谑道。若是往常,成乔必得思考哥哥这话里含着几分试探,但如今嬴政对她的信任度已是近乎百分百,毕竟她平日里勤勤恳恳,没事在嬴政跟前献个孝心,从未表现出有任何叛逆的迹象。再加上她经常卧病,一副体弱之态,疑心再重的人久而久之也得打消那念头,更何况还是本就胸怀广阔的嬴政,看了弟弟这副谦谨柔顺的模样,纵有小人从旁中伤,为兄者的爱护与庇佑之心亦驱散了怀疑。
所以嬴政这话仅仅只是开个玩笑。
既然哥哥这么有心思,成乔也报以玩笑,她咧了咧唇:“王兄吃红薯粉丝吗?”
“粉丝?"嬴政见她捧着一个大竹屉,里面装了满满一大笼白色的粉末,蹙眉问道。
“是一种王兄必然从未见过的吃食,形如条状,吃来颇有弹性,味道鲜美。”
弟弟素爱造出奇奇怪怪的小玩意,他早已习以为常,今日正好无甚公务,于是闲坐一旁,观看她在灶房里制作。“大王,此地窄小偏陋,四处皆尘灰,怎是大王千金之躯应待之所?“赵高苦劝。
嬴政视了他一眼,淡淡道:“寡人所在,何时轮到你置喙?”
“唯。“赵高立时低眉敛目,不再做声。
“此物即为粉丝?"他望着这貌似平常的面粉,面露怀疑。“这只是粉,而非丝,只是晒干的红薯粉。“成乔将粉末倒入一个大盆中,又缓缓倒入适量滚烫的水,一面用木箸大力搅拌。
待到了半干半湿的面糊形态,她挽起袖口,趁热将它揉搓成团状,步骤几乎和做面差不多。
接着分成一小块一小块,依次擀薄接近面皮状,然后切丝做成面条状,将切好的丝放进锅里煮的滚水中,在烫熟的过程里不断搅拌,防止黏在一起不好处理。
直到粉呈现出晶莹剔透的色泽后,用勺子捞起过冷水好让灼热的温度下降,但仅仅过一遍显然不够,她只能用干净的水不断冲洗,直到粉冷却后不再黏糊才罢手。至此,一份生粉丝便已做好。
再往锅里放油开始翻炒,加些菜童、肉片之物,等到火候到了一定程度,放入糖、盐、辣椒等调味,搅拌均匀后一碗炒粉丝便做成了,还冒着菜油的香气,闻着甚是抚慰人心。“王兄,这就是红薯粉丝,臣弟敬请王兄品尝。"虽然颜色还是接近白色,无法做到完全透明,但在秦人眼里,已经足够新奇。
成乔将漆木食案高举头顶,恭恭敬敬地呈上,嬴政接过陶碗和箸,品尝了第一口。
须臾,随着那柔韧的鲜嫩口感在舌尖漫开,秦王眉目瞬间舒展,大有悦色:“果然不错,倒比寡人的御庖更用心,难为你能想出这等做法。”
秦王一高兴,允许成乔将这一做法推广至咸阳的所有酒肆之中,经过客人的口口相传,这道长安君发明的红薯粉丝又成了一道名菜,且经济实惠,寻常农人收获了红薯便能做出,没有什么多余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