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那头狼没有进来,我擦了把汗,随后心中涌现出一股强烈的愤怒。
可恶啊啊啊啊啊啊————
都怪外面那只狼!不仅赖着不走,还把她的阳台弄得像火拼现场!
该死的臭狼!为什么偏偏要倒在我这里啊!
想到这,我忍不住狠狠地捶打了一下床。
久违的愤怒让我的大脑变得异常清醒,肾上腺素的飙升让我恨不得冲出去,拽起那头狼,从阳台上直接扔出去。
不行,这样下去,我的睡眠质量绝对会被影响!
如果我睡不好的话,我的身体会变得更虚,脑子会转的更慢,抓不住灵感,码字没有动力,更新不了新的文章,直到最后,编辑找上门,看着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页面,他绝对会暗杀我的!
为了我的身体,我怀揣着喷涌而出的勇气,握着门把手,决定从源头解决问题。
“咔哒——”
我打开卧室门,先去厨房拿了把餐刀后,来到客厅,寻找着红毛的身影。
也许是没有开灯的原因,我没有看到那个夺目的红色,这时候我的勇气值悄悄降低了一截。
秉承着来都来了的老家习俗,我又往前蹭了蹭。
奇怪,阳台上的灯倒是开着,但就是不见那头狼的踪影,难不成他离开了?
不行,我得再试探试探。
毕竟我们哥谭人主打的就是一个谨慎。
这里能人辈出,万一这只狼也和福泽家的猫有着超乎常人的智慧,说不定他现在正在某处角落里,伺机偷袭我。
我紧握住刀,又朝前挪了两步,这下距离那一滩血只有一步远了。
被红毛狼碾碎的医药箱也随之出现在我的眼前,等看清楚案发现场后,我呼吸一顿。
我的医药箱!——那里面的药可都是我花大价钱囤的!
阿美莉卡这儿的垃圾药又贵又难用!该死的资本家良心大大滴坏!
呜,我现在的心就是阳台上破了洞的玻璃窗——止不住地心凉。
这时哥谭夜晚的风穿过玻璃窗的洞口,穿过郁郁葱葱的绿植,然后狠狠地甩了我一个巴掌。
我的理智逐渐回笼,眼里暗淡的光又亮了起来。
我意识到,我都已经待在这儿这么久了,红毛狼还是没有出现。
太好了!哈哈哈哈,看来那头狼已经离开了!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看来今天的事只是个意外!
我叉着腰,笑了起来。
是时候回去睡大觉了,至于阳台上那一堆的烂摊子,等我醒来再收拾吧!
于是我一个转身,准备抬脚往回走,与此同时,腿上传来了温热的触感,让我愣在了原地。
我缓慢地低下了头,不速之客这时也刚好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一人一狼久久无言。
我捂着嘴,强忍住喷泪的冲动,不敢挪开视线,生怕被他吃掉。
呜呜,生活你个煞笔满意了吧!为什么我这么倒霉,你是每个月有KPI要完成的打工人吗?!要完成的话也别逮着我薅啊!信不信我死给你啊!
呜呜呜,再见了我还没来得及消费的存款,再见了我还没有看完的漫画,再见了我还没有完结的小说。
......
诶等等!我死了,说不定我的小说会卖的更高,甚至我有可能会成为名人,在薄薄的阿美莉卡历史上,名垂青史!然后变成英灵,被召唤到异世界,参加圣杯战争!
鬃狼歪头,眼里闪过一丝不解。
这个人类似乎很害怕他,但也没有伤害他。
鬃狼决定回到阳台那里。
可惜他伤的很重,腹部的血一直滴答,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离开这里了。
鬃狼只好趴在原地,闭上眼,静待死亡的来临。
······
我看着躺在我脚边的鬃狼,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转身朝七零八落的医药箱那里走去。
我找出勉强还能用的绷带,给已经昏死过去的鬃狼包扎了几圈。
之前因为害怕,我没有注意到这头狼的伤势。
现在看来,他能走来走去,真是生命力顽强。
过了几秒,白色的绷带已经有一大半都被染红,我当机立断,抬起狼就往外跑。
黑夜里,流浪汉们只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抱着头巨大的红色毛茸茸狂奔在街头。
他们面面相觑,又当作什么也没看到一样闭上了眼。
有些好事者,想要尾随,却闻到了空气中正在弥漫的血腥味,又退却回到阴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