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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成外室以后 她的主人

,只看见了一张冷淡的面。

李霆云依旧难以从裴琨玉的神色中看出裴琨玉的心中所想,但能让裴琨玉开口已是十分难得,他“嘿”了一声,心说,他当真是慧眼识英,一眼就挑中了个让裴琨玉开口的人来。

“你喜欢?”他不甚在意:“带走,算我赠你的冠礼。”

这话间轻佻惹人生厌。

裴琨玉那双瑞凤眼毫无波澜,连这话茬都未曾搭回一句,只道:“公务在身,裴某告辞。”

李霆云哈哈大笑,他便知道,裴琨玉眼高于顶,郡主公主都难入他的眼,又怎么可能去收一个为人献艺的歌姬?就算是这人生的有些妙处、与旁的女子不同又如何?裴家子性傲高洁,绝不会捡来旁人养过的继续用。

裴琨玉走了,他也懒得送,而是又在窗前欣赏了片刻后,重新回到案后坐好,拿起一杯清酒饮尽,后道:“让她进来。”

一旁的丫鬟闻声应“是”,退下后,不过十几息,孟韶欢便从门外踉跄着扑进来。

她浑身都被浇透了,能清晰地看见其下玲珑俏美的身姿,一眼望去,挺翘圆润,比方才更加露骨灼眼。

但孟韶欢完全顾不上了,她从门外扑进来,扑到李霆云面前求饶,一连串的话打着抖冒出来。

“是我的错,我不该跑,与红梅无关,她——”

她的尾音发着颤,语无伦次的说着话,跪着膝行到李霆云面前,却正见李霆云捏着酒壶,笑吟吟的撑着脸看着她。

李霆云长的好,他轻佻浮躁,嚣张跋扈,却生了一张近乎能称得上艳丽的圆面,眉眼锐利,混着那股艳光,像是镶了宝石的剑,华美锋利。

平日里他打人时,叫人不敢多看,但当他醉酒后笑起来时,身上便飘出一种独属于少年人的风流浪荡,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看见孟韶欢爬过来,他便又如同以前一样,笑着问:“韶韶生的貌美,可要做本侯爷的侍妾?”

他是那样记仇的人,曾问过的话,现在连一个字都不变,但孟韶欢却不敢如同上次一样答。

那时的孟韶欢抱着琵琶,不肯正眼看他,而现在的孟韶欢跪在地上,昂着头,湿淋淋的脸上映着尚未消散的惊恐与不安,那双桃花眼哀求的望着他。

听见他的话,她那张娇媚的面抽动着颤了两颤,硬生生提起颧骨来,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讨好着、干涩的跟出一句:“能跟小侯爷,是韶韶的福气。”

那样柔顺的姿态,让李霆云的胸膛爆出一阵快活的笑声。

他成功驯服了一只狸奴。

好狸奴,他喜欢。

李霆云抬起手,满意而怜爱的揉着她的面,道:“去吧,你现在是本世子的妾,他们都当听你的话,纵是你想去烧白府的院门,本世子都随你。”

做他的妾,会比做旁人的妻更高一头。

孟韶欢被他一触,浑身都打了个颤,却不敢避让,只得等他收回手后,才狼狈的逃出这里。

当她再走出这扇门的时候,一切又与方才不同了。

刚才那些押着她的奴才突然换了一张恭顺谄媚的脸,她要放了红梅他们就放了红梅,她要请大夫来他们就请大夫,孟韶欢浑浑噩噩的看着人把红梅抬进去,守着大夫来医治。

可是大夫来的还是晚了,红梅没能扛过去,她从一个鲜嫩的姑娘,变成了一具不会说话的、青白失温的尸体,摸上去冷冰冰的,透着阴阴的寒,被打烂的内脏淋了阴雨,发酵成一场灾难,七窍都开始往外淌血,面颊涨成乌青色,血迹润湿锦绣床褥,滴滴答答的落在矮阶上。

孟韶欢依旧不肯松手,现在换成红梅躺在床榻间,她跪坐在床前矮阶上。

她像是红梅那一日握她的手一般去握红梅的手,颠三倒四的说一些话。

“待你醒了,我带你回家,不知你爹娘可有想你,兄妹可有成婚。”

“你自跟了我,就没过上什么好日子,是我对不住你。”

她初初时还能说出成句的话来,到最后就只剩下哭嚎,嚎到胸腔嗡颤,耳廓厉鸣。

她拉着红梅哭时,管家嬷嬷似乎上来说了两句话,大意便是她淋雨起了烧,又说她伤了心神要静养,强拉着她离开。

她反抗,却浑身发软,不过两个来回,便昏死在地上。

她昏死过去了,但这一场噩梦并没有结束。

红梅的尸体被风光安葬,这是小侯爷给的殊荣,管家嬷嬷话里话外的提点她:“只要你听话,什么样的丫鬟没有?小侯爷的恩宠来之不易,孟姨娘可要好生珍惜。”

姨娘。

对,孟韶欢成了姨娘了。

满院子的丫鬟们都开始巴结她,指望她得小侯爷的宠。

但她们的希望都落了空,因为红梅死了之后,孟韶欢就病了,整日躺在榻间昏睡,日复一日的消瘦。

大夫来看了两回,直言“哀大心死,药石无医”。

李霆云也来看过一回,他来之前还以为孟韶欢又开始闹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