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说道。
约翰脸色立刻一变。
跳跳帮,一个三年前才起来的黑人帮派,属于金并集团,算是金并小弟的小弟,虽然地位不算高。可这帮人全部是那种瘾君子,嗑药把脑子磕坏的那种。行事风格非常的出格,什么砍头啊,分尸啊,家常便饭。
当然这不算什么,真正重要的是,他们是金并的人!
凯看到约翰犹豫,没有催促,而是拍拍他的肩膀:“我看过你的资料,知道你不是那种没救的渣滓,你心里还当自己是警察。所以我愿意给你机会。就看你抓不抓得住了。”
说完凯就走向其他人,既然那些黑帮要玩,那凯当然愿意玩下去,现在凯就想看看,有多少人愿意跟着自己走。
约翰看着凯离去的背影,心里极为矛盾。
金并……可不是普通的黑帮分子。约翰知道,如果自己这么做了,就一定会走到金并的对立面。虽然按照现在的情况,他不会最先倒霉,毕竟凯才是正面挑战金并的人,就算他要倒霉,也得等凯被收拾之后。
可他……不能不为以后打算。
凯是什么人?他又不是没看过报纸,那可是国民英雄,这种人,哪怕离开了纽约照样能活的很好。
可他呢?
有那么一瞬间,约翰真的打算离开警队算了。
可马上他又犹豫了,养家是一方面。真正让他犹豫的正是自己成为警察的初衷,虽然他不算干净,可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想过真的变成一个罪犯,要不然他也用不着这么窘迫。
他虽然收黑钱,可也只是拿些无关紧要的钱,那些黑了心的钱,他一分钱也不敢动。
最后约翰咬咬牙,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兄弟。
秦桧都有三两朋友,约翰为人相当不错,自然也有自己的死党!
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