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遇到了看守停尸房的老员工。
于是,我问了他一句:“今天有谁过来吗?”
以前来访的时候都是用纸笔签字登记,最近出了那「X」病毒事件之后,医院好像终于想起某个地方设备连电脑都没有,最近给它们配了一台电脑和登记访客的平板电脑。我之前听茉莉小姐说,没有人愿意花大量的钱在死人身上(除了葬礼之外),所以尸检部门是最穷的,我一开始没有太多的感受。
现在看到设备升级后,我才意识到,确实是如此。
我去的时候,老员工要把过去十年的登记一点点录在电脑里面,抽空对着我抱怨了一句。
我才发现没有人教他怎么弄,便给他提示说可以先把登记本扫描成照片储存起来,现在有一种软件是可以识别照片里面手写的字,并且提取出文字,先用word全部存储起来,然后再导入Excel即可。中间需要他做的就是要重新审阅一次文件就好了。
“扫描的话可以去借用医院主楼
的打印机,一次可以扫几千页,自动翻页,很方便。”
老员工很感谢我,“你之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说。”
其实我一般不太喜欢随意帮人。
因为你要知道,有时候愿意帮人,只是刚好时机到了,你想着随手可以帮一下无妨,毕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有些人就会以为你是个非常好蹭资源的人,只要示弱就可以不断地要求自己顺便帮个忙。对方能一天到晚都找你帮忙,还以为自己和你关系好,没有边界感。我也不是那种要从别人的肯定和需要中才能获得自我认同。我并不喜欢这一套,也不愿意一下子撕破脸皮,因为对方的要求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我要是烦了,反而显得我自己心胸狭隘。
我对这种感觉并不好。
这也算是为什么有些人非常主张交朋友,可以找互补的,但不要找比自己差的。
起码这样在交朋友过程中,彼此可以互相帮助。
我一般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宁愿顺手做完之后,也不需要对方记得我。
我本来想要拒绝的,但是突然有个想法,于是说道:“也不用之后,话说,我很在意昨天从警察局送过来的名为安妮·史泰德的女尸,方便我去看一眼吗?不过,茉莉小姐今天没有上班。我在里面的话,你可以看着我做事?”
老员工笑了一下,摇了摇手,说道:“我怎么会信不过你呢?你自己进去就好了。32号柜,我帮你把尸体拖出来。”
我朝着他欠了欠身。
他把尸体留给我之后,人就走了。
安妮的尸体在昨天已经全部检查完毕。如果昨天看不出个所以然,今天我站在旁边这么看,也看不出结果。再来,案子也结案了。
我之所以会在意,是因为如果对方真的是酒劲上头,才犯事的话,那要做到剖腹挖脏器这样的行为,他全身应该全都是全是血迹。可是据茉莉小姐的说法,警察并没有看到嫌疑人亨特有任何血衣。
假设他其实是用喝醉酒来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行的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一开始头脑清醒,被愤怒冲昏头脑,愤而杀人,看到自己身上的血衣之后清醒过来,处理了血衣之后,发现他根本没办法逃脱责任,干脆就是喝醉酒,听天命般躺倒在客厅里面。
那他为什么不说血衣在哪?
清理血衣是一件很需要有清醒头脑配合的事情。如果他是在喝醉酒前做了这件事,那么他在承认罪行的时候不承认呢?如果他说不出来,也就是证实了他确实是喝醉酒后发起的暴行,他对如何施暴行凶毫无印象,那他怎么清理血衣呢?
这是逻辑矛盾的事情。
有时候,人们在喝醉酒的状态下可能会表现得异常,甚至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清理掉自己的血衣和鞋子,然后完全忘记这一切,虽然听起来离奇,但实际上并非不可能。
人无意识状态下能做很多事情。
就像我有时在半夜因为热醒,会在不自觉中进行一些行动,第二天却对此
一无所知。
我也曾经喝醉酒的时候竟然写了一篇论文,而这种事情在网络上分享也让人觉得离谱。这种状态下的行为可能是出于酒精的影响,使得人们在理智和记忆上都受到一定的影响。
我这些例子也表明,醉酒状态下的行为往往都可能超乎寻常,甚至有时超越了个体平时的认知能力。
再来,一般划烂死者的面容的心理动机不外乎两种,一是为了掩藏死者的身份;二是凶手对死者有某种强烈的情感冲动,比如说嫉妒愤怒和仇恨的心情。这些情绪刚好和之前邻居说的吵架是相吻合的。从动机、凶器、无不在场证明等等,都指向了亨特。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困惑什么。
或者说,我觉得不太对劲,那种似曾相识的不对劲。
我看了一会儿L,认为还是要采集夏洛克骗我说他在化验室的证据会更重要。
晚上,我就要引发一番震惊整个公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