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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八世纪当神仙 第133章 赏罚分明

在十八世纪的英国,虽然法律默认是长子继承,也就是既继承贵族头衔(如果有的话),又限定继承庄园、地产及其它资产等不动产。

但若是有多个儿子的家庭中,父亲留有明确遗嘱,也不是不能更改继承人。

那些忤逆的长子,被剥夺继承权的也不是没有。

当年欧文的爷爷让长子继承山庄后,要其对次子多加照顾,对方显然没有做到。

现在浮翠山庄兜兜转转到了欧文的手里,也算是风水轮流转吧。

欧文叫来女管家莉姆,询问刚刚夏青黛进伯母房间给她看病之事。

莉姆睁大了眼睛,一五一十地把夏青黛神奇的看病手段禀告了一遍,并不住感叹表小姐的厉害。

欧文早知夏青黛会治病了,她刚出现时就救了发热的小孩子,又在伦敦救活了他的表兄,还帮一群底层人看了不少病,被人称为神医。

现在会给他伯母治病,也不奇怪。

至于莉姆说的夏青黛这次治病的手法,倒是跟在伦敦时欧文亲眼见到的,变化不少。

他此前没见过夏青黛推拿和拔罐——那是当然的,当时夏青黛还没开始正式学中医啊,哪里会!

问完情况,欧文便回房准备入睡了。

老欧文母女的事,不太要紧,明天他还有许多别的事情要忙。

除了日常的山庄事务,他还得跟羊毛商人签卖羊毛的合同。春天到了,羊毛可以卖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要事,便是处理农场里那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烧烤舞会开始前的审问已有结果,令欧文及时揪出了那个忘恩负义、胆敢在夏青黛的坐骑草料上动手脚的农仆。

这家伙招供是收了安德森绅士家仆人的贿赂,才给夏青黛的坐骑当日吃的草料里动手脚的。

那些毒蘑菇粉还是对方给的。

安德森也是这附近的乡绅,家中有三儿一女。

他家的仆人无缘无故跑来浮翠山庄对夏青黛的坐骑动手,动机可疑。

虽然欧文不愿意多做没有证据的揣测,但这实在是太好推断了。

因为安德森先生以及他的三个儿子,都是没有任何动机向夏青黛下黑手的,只有那位经常向他献媚的安德森小姐,有可能因嫉生恨。

虽然这是很没有道理的事情,但欧文不得不承认,这样无厘头的事情就是很多。

他在几个月的治安官生活中,不知为底层的农妇处理过多少类似此原因的纠纷。

前几日还有一位村姑在教堂做礼拜时,因为穿了一件漂亮的不符合其阶级身份的真丝裙子,而引起众怒。被一群农妇撕碎了上衣,光着上身哭哭啼啼从教堂跑回了家。

因为是群架,欧文最终罚了第一个动手的人十便士作为教训。

十便士对于欧文不值一提,但对于农妇却已经是一笔会肉痛的钱财。参考在重盗窃罪里,只要盗窃十二便士,就达到死刑的量了。

但若是这笔罚款平摊到所有参与群架的人头上,那又不会产生什么震慑效果。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让某一个人感觉到痛,才算是真正的杀鸡儆猴了。

欧文惩罚因嫉恨而打人的农妇简单,审判为财帛忘恩负义的农仆也不难。

但对于主谋嫌疑人安德森小姐,他却暂时没有办法,只因对方并不在他的管辖范围里。

安德森先生自己就是他那片区域的治安官,他家唯一的一位宝贝女儿,自然轮不到欧文越俎代庖审问。

不过此事欧文不会就此作罢,大家来日方长。

虽然暂时无法碰安德森家里的人,但是自己农场的农民,欧文还是可以轻松处理的。

他已经派人将那人关押在农场仓库,明天再审其罪行。

十八世纪的英国,把犯罪分为叛逆罪、重罪以及轻罪三大类。

前两者地方治安官没有审判的权力,所能做的就是预审,再在巡回法院、季审法院以及小会审法院等三处进行分流,最终的审判工作是由这些法院的法官做的。

因为叛逆罪和重罪,都是可能会判死刑的。

而轻罪就都是治安官说了算,既可以重重惩罚,也可以轻轻放下。

那人给夏青黛坐骑的草料动手脚,因为没有引起严重后果,就不算在杀人、自杀、纵火、强奸、抢劫、夜盗和盗窃等重罪里,只是轻罪。

但欧文并不打算轻轻放过,而是决定将他关矫正院几年去赎罪。

矫正院是英国专门惩治懒汉、流民的机构,治安官们一般都喜欢把犯了轻罪的犯人关押在此。

被关押在这里的流民、懒汉以及犯人,要被强迫做苦工。

向夏青黛下手就是向他下手。对于背叛自己的人,欧文不会有半点心慈手软。

他才不在乎把对方关到矫正院后,对方的家小要怎么活。

这人在去年寒冬受了他和夏青黛这么多恩惠,分到了足以填饱肚子的食物,居然还能被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