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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八世纪当神仙 第209章 异于常人

的声音,到处都是难闻的气味,能把他逼疯。

所以初高中的时候,他宁愿每天蹬两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回小山村,也绝对不住校。

到了大学,因为他的超敏性,最初导致他跟室友的关系很差。室友的呼噜声、到处乱扔的臭袜子,这些都给他带来很大的痛苦。

在某一时期,他甚至有过强烈的轻生念头,最终是满头白发的爷爷奶奶把他留住了。

他的父亲早就去世,母亲改嫁后就没回过山村,所以他是随爷爷奶奶长大的。

他不想对方一大把年纪还要再经历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怕他们承受不起。

当然了,凡事有利有弊,因为超强的听觉,再经过学习,杜仲等于是一台行走的超声设备,所以他诊断非常强。

爷爷奶奶以及小山村里其他老人的体检,都是由他完成的,不知省了多少钱和事。上了大学后,他每回回村,众人都是扫榻相迎,把他当成了全村的希望。

这也是他家虽然条件困难,他还是选择了最烧钱的医生这行当的缘故。

不过因为他读书够好,当年高考是他们市里的状元,来大学读书拿到了学校和区里发的两笔奖金,共计十万。

还因为曾叩诊出区里一位房产老板的早期肝癌,得到了对方二十万的奖学金回报。

上大学后,他没有为钱发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