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长官不是别人,正好是由张sir兼任。
虽然说张品的警衔没有晋升,但是权利却大了不少。
别的不说,港岛警队哪怕是总部的各个小组,一般都是一个固定的辖区。
行政小组就不说了,哪怕是行动部门,出了总部,去其他辖区做事的时候,往往都需要向当地辖区的警署提前通知,不然的话,双方相互冲撞什么的事情可是时有发生的。
而这个联合财富调查组却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
那就是小组的权限,是调查全港岛所有的洗黑钱犯罪。
简单点来说,就是这个小组只要是调查和洗黑钱相关的项目,不需要受到辖区的限制。
只要张品想,只要是港岛范围内,他便拥有合法的权限。
这么一个权限看似不起眼,但是真的操作起来的话,可以操作的空间可就太大了。
毕竟小组的权限是只要和洗黑钱相关的都有权限调查,而哪些和洗黑钱相关哪些又是不相干的,解释起来的话,其实空间可大可小。
上层之所以会把这个权利交由张品,自然是有原因的。
第一是这次Z基金的事情,胡志勇这家伙做得有些过分了。
港岛以前不是没有经济犯罪,恰好相反,港岛经济法犯罪可能是所有犯罪事件中最多的。
作为自由贸易港,本身就是一个绝佳的经济犯罪温床。
但是以往的经济犯罪之所以没有被列为港岛警队和当局最为重视的问题。
一来是因为一些不可言说的事情以外,更重要的是经济犯罪比起其他的恶性犯罪来说,相对隐秘不少。
二来直接造成的伤亡不会太严重。
但是胡志勇的事情却不一样。
这家伙骤然暴富,根本还没有有钱人该有的默契。
对于有钱人来说,压榨穷鬼每一分钱是必然的事情,但是他们往往更多的是从精神层面下手。
比如想办法让对方掏空钱包买东西,甚至背上贷款什么的。
这些手段毕竟还隔了一层,哪怕是压榨,也都是潜移默化的。
但是胡志勇却不一样,他做事简单粗暴,直接是从物理层面来消灭敌人。
这样做事,自然是不符合有钱人的规矩。
他们一个个都非常有钱,哪怕犯了什么事情,如无必要,也不愿意去和别人搏命。
毕竟他们如果只是其他斗争的话,最多也就是输点钱,这东西输了他们也可以想办法再挣回来。
但是命却不一样。
万一输了的话,哪怕再多钱都买不回来。
正是因为如此,有钱人才更加喜欢讲规矩。
反正规矩不会限制他们,反而会保护他们。(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