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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英华 134章 知政失而在草野

朱以派决定亲自送郑海珠等人去登州。

并非出于礼贤下士的目的,而是郑海珠的精神面貌,多少刺激了他。

小王爷意识到,即便这样出身草根的女子,若四处闯荡见世面,那番所思所想的能力,以及所做作为的勇气,亦会颇为可观。

所以,他决定亲自考察一下横穿山东半岛至登州府的商路,以及向登州知府陶朗先问一问,如今的登辽海道是不是像朝廷官宣的那样,已经荒芜寥落,就连给辽地驻军的棉衣饷银,也多往山海关那一头走了。

正好这一回出了闻香教的事,朱以派代表鲁王,去与抓了邪教小头头的陶朗先商议,兖州知府在邸报里写给朝廷看,也不会引发京师那边对于藩王的疑心。

郑海珠当然求之不得。

根据许三的经验,辽海还有一个月就会完全封冻了,兖州至登州有近千里,他们如果不能及时赶到登州,面临的选择将会是,要么在登州傻等到明年春天开冻,要么折身北上,过天津卫出山海关,走陆路进入辽西,再度过辽河,才能抵达辽阳与毛文龙见面。

后者不只是路途遥远的问题,关键是又要被各种名目的税卡盘剥。

织造局的刘时敏提醒过郑海珠,尤其大沽、滦州到山海卫,沿途有许多河北籍太监私设的税卡,还是能走海路就走海路吧,给登州巡海道水师的买路费,肯定要比给太监的买路费少。

所幸现在有了鲁王宗室的车队,从兖州一路东荇,不但跑得快,还少了许多盘问阻拦。

郑海珠善于察言观色,在兖州时就鼓励郭氏随丈夫一起去,并且很诚恳地告诉她,在江南,士绅的妻子,比如自己最初投靠的小姐韩希孟,是拥有相当大的旅行自由的。堂堂镇国将军夫人,为什么要将自己禁锢在后宅中呢?

朱以派也欣然应允。

于是,一路上,因有郭氏在旁陪伴,郑海珠就不必在意避嫌,可以用大把的时间,给朱以派洗脑,阐明为何要把兖州煤矿股份制化。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朱以派很快理解了一堆新名词:宗室股东,商社股东,表决权,股息,每股分红,有限责任,出资方,管理方。

以及最重要的一个词:公司。

朱以派化繁为简地理解了一下,就是,自己需要说服鲁王朱寿鋐,将鲁藩的宗室成员,依照势力大小,划分对于兖州煤矿的持股比例,进行每年分润。

这看起来是将鲁王自己碗里的肉剜出去不少,但其实是分担了政治风险,用钱堵住下级宗室成员的嘴,别因为眼红鲁王和泰兴王父子坐享煤矿利润,而去皇帝跟前说坏话。

万莫小瞧了明代这些藩地内勾心斗角的激烈程度,就连仪宾,也就是郡主县主们的丈夫,都得小心。

毕竟就在十几年前,湖北的楚藩,便发生过仪宾揭发第九代楚王并非朱家血脉的桉子,或许动机只是为了将那一任的楚王弄下王座、让自己的大舅哥坐上去。

而郑海珠,想倚靠鲁藩这棵大树,尝试股份制公司,她的目的,当然不仅仅是避免鲁王朱寿鋐陷入“宫斗剧”。

她在代表现在和未来的文官权力的黄尊素、卢象升、孙元化身上押了注,在代表西学东渐的徐光启身上押了注,在代表皇权的太监刘时敏身上押了注,在代表军队武力和海上贸易权的毛文龙、颜思齐身上押了注,但这些,还不够。

与刚穿越来、只能从韩府的雇员仆人做起不同,现在她有了一点点资本与实力,就要让自己、毛文龙、颜思齐都有话语权的“濠明商社”,以及自己有完全话语权的航运保险社,像后世的“法人”股东一样,通过股权渗透,进入鲁藩的经济帝国。

这些时日,郑海珠观察朱以派,即使他已算得宗藩里的清流,也仍然开口闭口“我朱家”。

不妨尝试新的经济模式,是否会一点点瓦解“我朱家”、“九千岁”这些家天下或者个人极权的外壳。

这种可以抄作业的模式,就是公司制。

公司制在真实历史上的开创者,乃是荷兰。

而如今的时空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狡猾而野心勃勃的成员们,郑海珠在福建月港和台南已经领教过。

无可否认的是,东印度公司的架构,是先进的。

只有将出资方和管理方分开,将商业主体从个人权威中剥离出来,将无限责任变成有限责任,将股份变成可以转让甚至流通的金融资本,商业主体的所有者也好,经营者也好,心态与眼界才能真正地开阔起来。

“公司”的本质,其实就是“契约”二字,而经济生活中契约意识的建立,必定会带来社会心理上的平权意识。

君权,父权,夫权……人们将渐渐发现,自己曾以为天定的尊卑地位,并不是那么不可动摇的。

更不能允许深山老林里的那些野蛮人,将自己称作“包衣”和“奴才”。

……

宗室的车驾,一路畅通,很快就到了来州境内的掖县,离登州只剩百里不到。

自进了来州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