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 第四百七十二章 大侦探

李清宁从录音棚出来。龓</span>

小夏敬佩无比的看着大魔王。

陈姐带头鼓掌。

安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能把第一首歌唱下来的人有,但唱的这么游刃有余的人真不多。

至少安远不行。

李清宁笑了笑。

这些对她小意思而已。

“行了。”龓</span>

李清宁歌注册版权,小样交给唐欣工作室,然后签订合同等等后续工作交给陈姐,“不用跟唐欣客气。”

陈姐懂。

就这三首歌,就是付业内最高价,唐欣也是值得的。

李清宁又让小夏给西服定制那边打电话,把他们按约定的时间把衣服送过来。

“好。”

小夏答应的很干脆。

她现在彻底的沦陷了,沦陷为大魔王的歌迷。龓</span>

音乐播放器上的音乐已经很好听了,但远不及现场听大魔王亲口唱。

那种情绪的渲染,身临其境的音乐熏陶,让她为之折服。

她从一个路人粉,现在彻底变成了狂热粉。

大魔王太强了。

她现在真正的开始为自己是大魔王的助理而自豪。

当然。

她以前也自豪。龓</span>

但以前的自豪,只是李鱼的身份和地位,就自己作为大魔王的助理而自豪,觉得在小白面前倍儿有面子——是的,作为要好的闺蜜,攀比之心也是有的。

只是好朋友之间的攀比之心是你好,我要比你更好,但从来没有期盼你会有什么不幸和困难,这是一种相互攀升的关系。而闺蜜塑料情是那种,你过的比我好,我期望你倒霉。

小夏是前者。

她期望小白会一直有钱,一直这么无忧无虑下去。

但小白不断请她吃饭,也会让她自卑,所以她成为小白偶像的助理的时候,会觉得自豪,特别是对小白有用的时候,就虽然签了保密协议,很多话不能说,但大魔王签名,小夏还是能要到的。这让小白在粉丝群里的地位很稳固,小夏也因为自己有用而自豪。

当然,这是在进入录音棚之前。

她今儿是第一次作为助理,有机会进入录音棚听李鱼现场录歌。龓</span>

小夏觉得自己现在升华了。

她不再是因为是大魔王的助理,在小白面前有用而自豪。

她为这么牛皮的歌是大魔王创作的和演唱的,而她是大魔王的助理而自豪。

就——

她作为助理,完成了自己本职工作,让大魔王省心了,从而创造出了那么好听的音乐,虽然她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但依然觉得骄傲和自豪,因为伟大中有她很大一部分。

这些就是小夏从听到大魔王第一首歌,到第三首歌时的心理历程。

她听了大魔王吩咐,拿起手机打了电话以后。龓</span>

忽然——

她有点嫉妒江阳了。

大魔王刚录制了这么经典三首歌的小样,出了录音室以后,最先想到的却是江阳的西服。

一下子衬托着江阳高大上起来。

李清宁回到办公室,接了一杯水,坐在椅子上,发了一条消息给江阳,顺手打开推推看了一眼,然后发现不少人在@她,其中还有江南老师,“@李鱼,哈哈,江阳受岳父启发写了《十二公民》——这马屁拍的惊世骇俗,相信以后会有很多人感谢江阳岳父的。”

他还转发了毒蛇发的那条推推。

江南老师的粉丝全在评论:一时间竟不知道毒蛇是粉还是黑了。龓</span>

不止他们,毒蛇也郁闷呢。

他在江南转发的推推上,回了个一言难尽的省略号。

李清宁倒不在意他们之间的恩怨,她就看了一眼推推原文,对“拍岳父马屁”的评论点了个赞,然后放下手机,看着桌子上的照片。

照片上的江阳正抱着一条鱼得意洋洋。

李清宁用笔敲了敲照片上江阳的脸,“还挺有一套的。”

她可以想象,等李父知道这消息以后,怕是会笑的合不拢嘴,塞个鸭蛋都绰绰有余。

以前还老担心父母不接受江阳,早知道江阳这么讨人喜欢,她早带回去了。龓</span>

“也不对——”

李清宁觉得她应该再迟一点,她在那个家越来越失宠了。

邦邦。

有人敲门。

李清宁:“请进。”

陈姐走进来,“时光网的首席内容官,我今天上午见了。”

“嗯。”龓</span>

李清宁等陈姐的下文。

她们跟时光网的音乐总监有过合作,后来经过时光网音乐总监的引荐,在《地下交通站》上跟时光网的首席内容官有过接触,然后就没有什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