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洁今天上班。
在十几个小时以后,她出现在异国他乡的街头。
这儿的天还亮。
在把行李放到酒店以后,她与同事去逛街,买了几件衣服。
在逛累了以后,她们决定去塞纳河的左岸找家露天咖啡馆坐下来休息,顺便点杯咖啡,对着埃菲尔铁塔拍张照,配文她都想好了:“塞纳河畔左岸的咖啡,我手一杯,品尝你的美…”
同事:“好俗啊,俗不可耐。”
因为告白气球,因为《佚名先生》,很多国人在来到这个城市以后,都会去塞纳河左岸买杯咖啡,对着铁塔拍照打卡,甚至也不管老贼是一个刚毕业就上班的社畜,根本没机会来这地方,就把这地方传成了江阳向李鱼的告白之地。
这些人早把孔洁想发的图文发烂了。
同事也向来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在她看来,拿一本卢梭《忏悔录》,在咖啡馆拍张照片,那才是真正的优雅。
“你不懂。”
孔洁有必须这样发朋友圈的理由。
早上刚在国内咖啡馆见过江阳,晚上就在这边打卡《告白气球》,她把两张图片一起发到朋友圈,节目效果绝对爆炸,光想一想就会觉得很有意思。
她们很快到了这边。
这边有一排的咖啡店,数不胜数。
在游荡的间隙,孔洁觉得:“这要是有家咖啡店放李鱼的《告白气球》,绝对可以割国人韭菜。”
同事:“你开什么玩笑!”
这儿的咖啡馆当年可是接待过伏尔泰、卢梭等思想家和文豪,见证过许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诞的,就这文化氛围,某家咖啡馆要是放《告白气球》,会让人笑话的。
再者说。
同事也不觉得李鱼有在异国他乡这样的氛围下,放她歌的影响力,
“这可不见得。”
孔洁有不同意见。
她在飞机上亲眼见过无数次了,许多老外坐飞机回国时,手里不是拿着《小王子》在看,就是拿着《小王子》精装版或者纪念版的中文书,打算回去收藏。
“那是江洋有影响力。”
同事不得不承认,这些个老外是真他妈喜欢《小王子》。
他们刚才经过露天咖啡馆时,还看到有人点了杯咖啡,坐在座位上翻看呢。
两人还在找合适的咖啡馆。
就她们在一家店前徘徊时,孔洁忽然停下来:“哎,你听,是不是大魔王的声音?”
“哪儿,在哪儿呢?!”
同事左右环顾,心想不会真有人放《告白气球》吧。
那这咖啡馆堕落的太快,打脸也来的太快了。
“就这儿。”
孔洁目示面前的咖啡馆,一首英文歌,轻松柔和的旋律,正伴着慵懒甜美的嗓音,从店内传出来,营造出一种放松和愉悦的氛围。
刚才还不觉得。
现在俩人聊到了李鱼,孔洁这才惊觉,这嗓音很像李鱼。
“不会吧?”
同事有些迟疑。
她倒不是觉得嗓音不像,而是觉得这音乐风格不像。
当然。
她是一个空姐,不是一个专业人士,她分析不出什么音乐风格的。她只是觉得这首歌带着一股南美的风情扑面而来,压根同李鱼的音乐风格无关。
“真的好像。”
孔洁虽这么说,但也不能肯定。
因为这音乐风格太怪了。
它有别于咖啡馆经常放的爵士乐,而是有着柔和宁静的节奏,特像一个人安静下来读书看报,喝咖啡,想事情等等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时,那种惬意、心中小欢喜带来的抖腿和轻轻哼唱。
同事:“进去问问就知道了。”
她们进去点了两杯咖啡,顺便问了一句。
她们很快得到了咖啡,也得到了答案:
歌名是《The Girl from Ipanema》,来自伊帕内码的女孩。“非常酷的一首歌——”服务员对俩人很亲切,还赠送了她们一份甜点,因为他也想不到这首不经意间在咖啡馆流行起来的音乐,竟然=是她们的同胞写的。
“我去,真是李鱼!”
同事拿着咖啡出来时,依旧觉得不可思议。
孔洁:“谁刚才说李鱼没这影响力的?”
同事:……
“好吧。”
同事平常喜欢来点小众的,优雅的,小资的,弄点与众不同的优越感,今儿想不到直接在李鱼这儿栽了,她还真没话说:“李鱼太牛了。”
孔洁也觉得李鱼太牛了。
她刚才说放《告白气球》,就调侃一下而已。
结果——
就像成为孕妇后,到哪儿都是孕妇,她们一路走来,发现许多咖啡馆在放这首歌,压根不用咖啡馆割国人韭菜,大魔王轻轻松就把他们韭菜割了。
孔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