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一团漆黑,之前高高悬挂在天顶的一盘圆月已经不见踪迹。没有一丝光线能透过厚厚的云层,陈年的老巷子里伸手不见五指,不知道从哪里刮起的风带着一股子透人心脾的凉意让人瑟瑟发抖。
巷子里并不是空无一人,实际上这条窄巷子几乎被挤得满满的。两拨全副武装互相敌视的帮派分子几乎是面面相觑地对视着。双方伸手都能够着对方的鼻子。
如果是以往,他们早就混战成一团,打得你死我活了。但是现在却出奇地克制,几乎都是盯着黑鸦酒馆大门的方向,都想知道最后的胜利者是谁。
当然,不管是谁赢谁输,他们都可以松一口气,再也没有内讧,再也不用同室操戈,至少能睡个安稳觉了能重新吃饱饭了。
对混混们来说,要求就是这么低,只要能活着能吃饱,大哥是谁真的不太重要。江湖义气永远只存在于传说中,不存在于现实中。
“你说谁会赢?”
“帮主吧?他那么能打,大大小小的冲突经历过十场,应该能活下来。”
“也不一定吧,胖子据说雇了不少刀口舔血的硬茬子,不好相与的。”
窃窃私语在小范围流传,所有的人都迫切地想知道新老板是谁,又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只不过李骁却对此嗤之以鼻:“埃文斯先生,看来您的人气真的不高啊!竟然没有一个人猜最后的胜利者是您,看来您平时太过于低调了!”
埃文斯露出了讪讪的表情,他也听到了混混们的议论声,不过对于自己的人气低并没有太多的失望,因为他知道那是必然。他更惊讶的是混混们的冷漠,这些家伙竟然并不担心自家老大的下场,反而更希望早点结束这一切,就像是刚啪啪完的渣男,从里到外都透露着冷淡和佛系。
“您惊奇这个?”李骁笑道,“您以为他们会极端忠诚?誓死捍卫自己的老板?”
“您真的想多了。忠诚很贵的,换成你,平时吃的一般、住的一般、穿的一般,没有积蓄,没有任何保障,随时都会在一场突然爆发的冲突受伤或者死去,你会对带给你这一切的老板有多忠诚?”
埃文斯为之愕然,确实,哪怕是一直将义气挂在嘴边的托热尔,其实对一般帮众,那真心跟炮灰没多大区别。
而可笑的是,这些炮灰却构成了帮会的主体,占据了绝大多数,一旦没有了那些驱动他们的头头,他们的忠诚真的是无从谈起。
而现在,对托热尔和加布里埃尔最忠诚的人几乎都在酒馆里面,可以预见的是他们都走不出来,那时候炮灰会跟谁走?只要稍微有点身份地位能振臂一呼,恐怕他们就从了吧。
埃文斯小心的看了一眼李骁,他对这个年轻人是愈发地忌惮了,从一开始托热尔和加布里埃尔就被算计得死死的,他只是丢出了一块鱼饵,引诱这两个白痴自相残杀,然后就坐等胜利了。
埃文斯有些庆幸自己是被看中的那一个,否则,现在死在酒馆里面的恐怕也有他一个。当然,更多的是兴奋,一想到自己竟然可以成为铁锤帮的帮主,他就有种狗屎运捡了张彩票却中了头奖的感觉。
埃文斯的小心思其实瞒不过李骁的眼睛,他其实一直在观察这位副帮主的神色,毕竟作为最后的胜利者和今后的合作者,这位未来的态度将极大决定他和小伙伴们的人生安全。
如果这货是个腹黑的,吃干抹净之后提裤子不认账,那这一段时间真心是白干了。不过暂时看来,还是可以放心的,因为这家伙更多的喜悦和兴奋,说明他真的很意外,也说明他确实没有太大的野心和雄心。
对于一个组织来说,这样一个老大肯定是不合格的,不能做大做强跟着肯定没前途不是。但是李骁却喜欢中庸的埃文斯,因为他也不要对方做大做强,他需要的是个守成听话的人。
酒馆内打斗的声音逐渐弱了下来,说明活着的人越来越少,不过李骁知道里面绝不会有人活下来,因为黑鸦和大光头都向他保证,里面除了死人就只有尸体。
为此,他和埃文斯可是付出了一条走私线路的巨大代价。虽然李骁一点儿都不看重那个,但账必须这么算不是。
又过了十分钟,里头一点动静都没有了,李骁给了埃文斯一个眼色,这厮立刻会意地站了出来,对着分立巷子两头的混混们说道:
“里面听着差不多结束了,为了公平起见,我带着你们一起进去。但是我丑话说道前面,按照帮主和主计官的约定,活下来的就是新帮主,我不管你们之前是谁的人,认的哪个大哥,但今后就只有一个老大,就是里面活着的那一个!”
“另外,都给我把刀枪收起来,要是让我发现有人企图下黑手,那第一个就不答应,直接干掉!”
“听清楚没有!”
混混比埃文斯想象的还要好说话,一个个齐声唱喏,然后像鹌鹑一样跟着他慢慢向酒馆里走去。
到处都是血,不过没有预料中那么血腥,除了詹姆斯沃恩斯这个衰鬼尸首分离之外,其他的人大多都死得比较好看。当然,遍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