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爱城与画宗之禅
画画毕竟不是唱戏。
更非变金鱼的戏法,吐火球的杂耍。
凡是沾写写画画的笔墨文章,多多少少也是文化人士大夫们的高雅运动,也沾染了些文人士大夫特有的“腔调。”
说是气度也好,说是矫情也罢。
反正古时候画坛大家,为人处事,都是有些“偶像包袱”。
人前多少是要端着个架子,拿着个风范的。
别说贵人公卿了。
连过去旧社会,在琉璃厂找那些家境的落魄的书生或者旧试不第,又论不到官当京城居大不易的穷举人。
求人家画个梅兰竹菊,写幅对子,题个扇面的时候。
白雪上沾了贩夫走卒的“土气”,那就没有调调了。
“魔都人有一股劲儿,什么都要最好的——捧影星,要捧最时髦的影星。吃饭要吃王家和的蟹粉包,吃扬州饭店的蛋黄炒饭。吃牛排,要去德大饭店二楼。听戏,也偏偏要听梅兰芳的戏。稍微欠一等了,他们就顿时不爱了。”
就和落魄八旗子弟开饭馆不能叫开饭馆,做生意是什么玩意?你喊人家为“东家掌柜的”,人家还以为你是指着鼻子在骂街呢。
老师抿了口茶,脸上露出些岁月所酝酿出的小狡猾。
这种事情还是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有些出格的。
咱贝勒爷那是好心,开一家“私房菜”。
“无论哪行,只要和文艺相关都有的是人在这里出尽了风头,郁达夫、丁悚、李尧棠(巴金)……也有的是在外地混的风声水起的大名人,来到这里,就像是一粒小石子丢进了黄浦江里,转眼间就被浪淘,吞了干干净净。”
“而你若想将来成为我的接班人,能接过我的衣钵,成为精神放漫的南宗画派的接班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整个画坛历史长河中留下属于自己的那一页。那么沪上,就是你所绕不过去的那一环。”
大文人们自己修个园子,三五好友切磋切磋点画技,那是高雅的趣味。和上海的洋人大班在饭店豪华水晶吊灯下,喝着威士忌,吃着海派西餐,那叫体面。能和徐申如老爷子一起喝杯咖啡,则叫洋气。
小孩子年纪的曹轩当然不懂这些讲究。
只爱一个人,拿着毛笔,拿根炭条,在那里写写画画。
像是个修炼闭口禅的小和尚。
不哭不闹,不玩笑。
老人家笑笑,脸色却又认真了起来。
咱们谈的不是几百個大仔儿,几钱碎银子的买卖,咱们都是读书人。
曹轩的老师竟然替他应承下了新安百货东家的邀请的时候,可结结实实的在评论界惊碎掉了一地的金丝眼镜。
封建社会往往有割裂的两张皮。
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尝一个鲜,给的钱那是您登门做客给随的礼。
但是当曹轩即将来到南京路画画的前一天晚上,师父却特意把他喊到跟前,和他说了这样的一番话——
是请客。
对他来说,这比放个风筝,推个铁圈,可有意思太多了。
当时很有名的文艺娱乐报纸《先施》报的编辑,就用东南沿海一带文坛特有的诙谐口吻,调侃道:“画画喽,曹中堂的后人,搞的跟卖唱的歌女一样咯。”
“所以就算是追神童,沪上的人,也只会追捧最神的神童。五万块而已,咱们爷俩私下说句老实话,不说本来就是赈灾。就算仅仅只是单独花个五万块,能买个东南皆知的大神童的名头。”
小时候的曹轩真的是所谓“先天画画圣体”。
讲究的雅士按老规矩,都要先拱拱手,先在口头上说一句“文人相交一张纸。”
“买卖啊,可划算的呢!”
“我算看明白喽,往后一百年,这里都会是东夏中西交粹的艺术殿台之一,一个画家想征服意大利,必先征服翡冷翠。一个画家想要赢得法国人的喜欢,必先赢得巴黎人的喜欢。”
所以。
阳春白雪就是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就是下里巴人。
“但魔都的人,又有一股傲气。南来北往,多么新奇的玩意,他们不缺。多么玄奇的故事,他们都听过,多么牛的角儿,人家也都捧过。沪上老百姓眼睛最刁,也最是见多识广,所谓最难‘伺候’。”
俗,太俗。
同门的师兄弟称这个冒出来的师弟,有“三不”。
“轩儿,你知道么?沪上是一座非常迷人的城市。它既小气,又包容。既吝啬,又慷慨。它能倾刻间就成就一个人,也能抬手便毁灭一个人。它能让你出多么大的风头,就也能让你现多大的眼。”
换作大厅广众之下,被人们像看耍猴一样的画画,时不时的被贩夫走卒吆五喝六的点评一下,说说小话……即使随着西学东渐,听说洋人确实有拿个画板,露天采风,亦或者是绝大多数艺术从业者都是靠着收钱替人画画为生。
“不讲究”,也“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