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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白玫瑰藏于身后 第七十八章:商量一下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看着书桌上的眼镜,穿着睡衣的林增羡靠在椅背上,心里念叨着这句话,抱住胳膊,一动不动的。

傍晚时从全州回来以后,他就把自己关在了书房里。

下午在眼镜店的事情,给了他一些触动。

年少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出国念书,遇见天大的事情也想自己一个人咬牙扛下来,虽然有一部分事情的确是在逞强,最后不是吃了教训,就是老爸帮忙收拾结尾,但林增羡依然“愣头青”地度过了一段“记吃不记打”的时光。

直到遇见羽生爱理,尤其是同居以后,他才感觉自己真的明白了一些以前不好理解的事情。

“唉,是时候成家了吗?”

眨眨眼睛,林增羡回过神,笑着拿起白玫瑰花书签,托在手心里,另一只手的指尖在书签上轻轻点了点,仿佛是如同以前那样轻轻刮了刮羽生爱理的鼻尖。

所谓成家立业,林增羡觉得自己现在哪一个都还没有做好。

叮铃铃……

客厅里传来了几下铃铛声,是火花在玩它的玩具。

“火花!”

伸了伸懒腰,林增羡喊了一声。

“汪!”

火花转眼就跑进了书房,在林增羡座椅旁扒拉着蹦跳。

它能感觉到林增羡的声音变得轻快了,自己也跟着变得活泼了起来。

“我刚才和爱理说到了成家的事,你觉得我以后会和什么样的人结婚呢?想好了再回答啊,这决定了你以后的伙食条件。”

双手揉揉火花的脑袋,又揉揉火花的脸,林增羡坏笑着握住火花的爪子,这副表情堪称幸灾乐祸。

是了,未来的女朋友必须要能接受火花才行,最起码不能怕狗。

眼珠一转,林增羡瞥到了放在桌面上的台历。

算一算时间,距离启程去京都,也没有很久了,得安排好这里。

“火花,我过一阵子就要去京都一趟了。”

听到林增羡说出远门,火花耳朵竖了起来,爪子扒拉扒拉的。

“但是,我没办法带你去哦。”

火花顿时蔫了下来,坐在了地板上。

“所以,我要怎么安排你呢?”

推开座椅,林增羡也坐在了地板上,半搂着火花,轻轻挠着它的下巴。

冯露是不喜欢猫猫狗狗的,他也不想麻烦裴家。

柳家姐妹倒是不怕狗,尤其是柳智敏,挺喜欢火花的,不过火花毕竟是大型犬,柳家父母能不能接受还是两说,而且柳智敏那时候早已经开学了,不能这样占用一个学生的时间。

金智勋可以帮忙,但是那家伙在这方面好像并不可靠……

啧,头疼事。

难不成真要拜托在斯德哥尔摩的大使馆朋友,引荐一下这里大使馆的工作人员,然后帮忙照顾火花吗?

哈哈哈哈!

太夸张了……

啧,头疼。

“说,除了我以外,你还喜欢跟着谁?我现在就把你打包寄过去。”

一本正经地双手扶住火花的脸,林增羡轻轻摇了摇,整得火花四下摆动视线,不知所措。

叮铃叮铃……

林增羡举起火花的两只前爪,缩在火花身后探出脑袋,一人一狗一起看向书房门口。

是玄关的门禁电话在响。

“汪!”

火花先窜了出去。

“都这么晚了,谁会来找?”

起身抚了抚睡裤,林增羡慢吞吞地跟上了。

精确知道他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多,都不太像是会在这个时候来敲门的。

然而,他还是忽略了一个人。

“吃炸鸡吗?”

显示器对面,是把手上纸袋拎起来的金泰妍。

也对,这个时候能敲他家门的人,他的邻居自然得算进来。

对于林增羡而言,时间已经很晚了,但对于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来说,现在距离睡觉还很远很远,正是一天最精彩的时候。

“你今天的行程结束了?”

打开门,让金泰妍进来,林增羡刚准备新拿一双拖鞋出来,就看到火花已经把新拖鞋叼到了金泰妍的脚边扔下。

“火花好乖,谢谢你。”

疲惫的眼皮被冒出的笑意撑起,金泰妍俯身摸了摸火花的脑袋。

“结束了,现在是短暂的自由时间。”

踩上拖鞋,金泰妍看了一眼林增羡受伤的那只手,拎着纸袋走向了客厅。

“也是我的晚餐时间。”

从客厅靠近开放式厨房,金泰妍站在厨房入口处停下脚步,把纸袋交给了跟过来的林增羡。

话说回来,好像是第一次见到这家伙穿睡衣的样子。

金泰妍眨巴眨巴眼睛,轻轻倚靠在桌台边上,忙碌了一整天的疲惫因为突然精神放松而被放大,开始有节奏地袭扰着她的